菜头粿
标题:
在中国订购宝马车必须注意的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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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ngxia75
时间:
2009-8-30 04:17
标题:
在中国订购宝马车必须注意的两个问题(凤城社区)
在中国订购宝马车必须注意的两个问题
关注宝马已有一段时间,也准备去订购宝马,并进行了一些了解、摸底以及亲自与销售商对话,感觉到两个问题需要引起大家的注意:
1、关于订购合同问题
合同的格式是宝马公司的固定格式,各种款项(比如甲方、乙方、规格型号、预付款项以及交货时的款项、交货时间和地点、双方责任等)也无问题,与其他合同并无两样,想必是经过律师把关的。
但是,在交货日期上,一些销售商(如南京凡德汽车销售公司)并不把明确的交货日期或者最迟交货日期写上,只是写上“销售商通知的提货日期”之类的话,严格来说,这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即合同条款表达不清楚,理解上不具备唯一性。
虽然我们不必怀疑销售商会吞并收费者的定金,但是这是个原则问题。目前宝马处于供不应求的好局面,大多数消费者交了定金以后只能长期等待,时间2-5个月不等,甚至还会更长,如果大家都是按照订货的时间先后依次等待,也就罢了,可是却有一些人能够通过销售商内部的某种关系或者通过某种不正当的手段(也许是经济手段)提前提车,这对广大排队等待的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然而你想与销售商理论,却没有任何办法,一是合同上没有注明别人不能插队而且也无法监督,二是合同上没有交货的最后日期,就是让你等上三年,你也没办法。
所以必须要求销售商把最晚的交货日期写明确。
2、关于团购的问题
团购是中国华晨宝马公司(注意不是销售商)对于单位团体购车(3辆车以上)的一种优惠办法。严格按照该办法,单独的个人购车是无法享受的,除非是一人嫩购购买多辆车。那为什么还有不少消费者还能享受到该项优惠呢?通常操作的办法是:几个消费者一起出具一某个公司(或者单位)的证明,表示他们都是该公司的员工(这种证明的开具并不复杂,也并太困难〉,然后由销售商报北京总部批,获得批准后,当预定的车辆都完成购买后,优惠以现金形式发回享受人。
目前团购存在的问题是:
(1)优惠政策的知情权
并不是所有消费者在订货时都能够知道这些优惠,销售商一般也不会主动告知你。
消费者应该有知情权,销售商必须履行告知义务。
(2)优惠幅度
如果你能够拿到团购优惠,优惠的幅度也不尽相同,按照宝马公司的规定,优惠幅度视团购车辆数而定,比如3系,可以优惠4%,然而很多消费者却拿不到这个幅度,差额到哪里去了,大家心知肚明。
对于团购优惠,我认为中国华晨宝马公司应该监督各地销售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必须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只要有人能够利用打擦边球方法获得该项优惠,那么就必须对所有消费者一视同仁,否则对其他人就不公平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法》。
上述观点述个人观点,属于个别销售商的优惠政策不在讨论之列。
宝马品牌是世界知名品牌,中国的销售商们不要做塌这样的好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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